全面增值税改革后,税务局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指南]:增值税改革全面实施后,一些纳税人对需要开具特殊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如何申请特殊红字增值税发票,如何申请等问题并不十分清楚。发行它们,以及如何解决问题。 ,本文将使您了解税务管理员...
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后,一些纳税人对需要开具特殊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如何申请特殊红字增值税不清楚。发票,如何开具发票以及如何解决它们遇到的问题。了解税务管理员如何回答与猩红色发票有关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特定的发行方式:
方法1:1、首先进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在菜单栏中找到红字发票应用程序,单击* 9申请卖方,然后在下一步中填写发票信息将进行红色混合,并打印出带有特殊财务印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2、出口电子信息,国家税务网站-在线申请-发票管理-红色发票方法2:1、进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在菜单栏中找到红字发票应用程序,单击* 9谁申请卖方,然后在下一步中填写2、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带到税务厅以供批准,并在发票信息中将其冲掉,并打印出带有特殊财务印章的“申请表”(两联)。 ,并取回开票通知单发行方式:打开“防伪发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 -c单击“特殊发票的填写和发行”-单击“已打开发票上的负号”-输入红色字母发票代码和发票号-单击“下一步”-从发票信息中跳出-打印此“负发票”。
在什么情况下应开具红字发票
在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开具特殊增值税发票,销售退货,发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止以及未能验证发票凭单和发票凭单之后,但它们不符合无效条件或因销售引起的如果部分退货需要特殊的红字发票,并且发生销售折扣,则应根据税务机关系统验证的信息表开具特殊的红字发票。
不久前,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税务局税务人员接到了咨询电话。对方说:“公司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已经通过了认证,但是供应商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该发票的金额有误,他们又再次作废了。我们该怎么办?这张发票吗?”
当纳税人关心时,如何处理此类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税务管理员说:红色字母不能用于无效发票。购买者证明的税款不能扣除,扣除的税款必须作为进项税转出。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说明情况,然后卖方必须重新签发正确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红字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7号),有三种情况出现特殊红字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购买者的证明一致后,会有销售退货,发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但发票无效的条件不满足,或需要加盖红字发票由于部分退货和销售折扣而发行;
-购买者获得了一张特殊的发票,该发票未用于声明扣除额,但发票凭单或扣除凭单无法退回;
-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买方,买方也没有用它来声明扣除额并退还发票和扣除券。
其中,* 9和第二种情况,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卖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如何申请猩红色发票
“我们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并且公司开具的特殊增值税发票有错误,并且不能在系统中失效。我该怎么办?”这是纳税人经常遇到的问题。
顺义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说,当月开具的发票在退税前可以作废。如果发票信息已提交给税务局系统,则不能使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申请红色发票。
如何申请猩红色发票?
税务管理员说:猩红色发票的申请过程分为四个步骤:填写猩红色信息表,将信息表上载到税务局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并由卖方发出否定发票。
当前,纳税人使用两种开票系统,即黄金税收盘和税收控制盘,具体的红字申请路径略有不同。
为什么信息表上传失败
不久前,北京一家快递公司的财务人员小江来到税务服务处咨询:“我们公司开具的发票已由另一方退还,说金额错了,但当我上载红字信息表格时,总是提示我蓝色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载,我该怎么办?”
根据介绍,系统中存在证明记录,表明该特殊发票已由买方证明。买方应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通过审查并生成编号的信息表提交给卖方。卖方开具负发票。
税务管理员说:公司在上载红字信息表格时也可能会遇到以下提示:
“发票已通过认证期,无法申请红字”-卖方应在发票认证期内填写并上传红字信息表格。如果尚未将特殊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或买方拒绝了,则卖方应在特殊证书的认证期内填写并上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的信息表。发票(自签发之日起180天)。如果在认证期后仍未对特殊增值税发票进行认证,则不能申请发行特殊增值税发票。
“蓝色发票未在本月或上个月发出,并且无法上载”-卖方在选择红色发票的信息时选中“由于发票错误而未交付发票”。仅当申请红色字母时,才可以选择尚未发送给买方的本月或按月发行的最后发票。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则必须选中“由于发票不正确而被买方拒绝”才能完成上传。
“红色字母信息表的数量大于蓝色字母发票的数量”-如果出现此提示,则必须首先验证信息表的数量是否正确。如果没有错误,那是因为相同的信息表已经重复上传,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稍后的Person。
哪些问题需要税务部门的协助?
北京一家展览公司向武汉一家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武汉公司认证后发现错误,申请正确的红字信息表,并将其与发票一起退还给北京公司。由于疏忽,北京公司会计在开具负发票时,使用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并且手动更改了负发票信息以与原始蓝色发票相对应。但是,北京公司发现在下个月的纳税报告期内无法宣布此负输出,并且发票也不能失效。我不得不请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管理员说:如果负发票与信息表不符,税务局系统将提示未通过验证,因此无法声明。由于北京公司负发票的面额信息是正确发行的,因此它使用了错误的信息表。此时,税务机关需要更正该信息表,并将错误的信息表号更正为正确的号码,公司可以正常申报。
负发票应与信息表一对一对应。除已对发票进行扣减证明的情况外,否定发票,信息表和蓝色字母发票必须全部对应,否则系统将报告错误且无法声明。您还应该注意几家公司。最终系统无法修改,需要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成功上传红字信息表格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取消。如果未上载不正确的信息表格,则可以直接在发票系统中将其无效,而无需前往大厅进行处理。信息表格成功上传后,纳税人的终端便无法修改,而纸质的“用红色字母开具特殊增值税发票的信息表格”(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并且操作员的原始身份证应到税务服务办公室取消。
-否定发票开具不正确,但不能再作废。如果否定发票制作不正确,您将无法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如果发现错误,则应立即使它无效并开具正确的发票。如果错误的负发票不能再失效,则有必要向税务机关解释情况,并要求税务机关提供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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