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年度结算和付款结束之前支付的年薪和薪水的税前扣除问题
2020-10-24 18:09:58 发布丨 发布者:学乐佳 丨 阅读量:0
内容摘要:因此,公告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因此,企业当年预提未发放的工资薪金,必须在次年的5月底之前发放给员工,才能计入汇算清缴年度税前扣除,如果到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发放的,则要作纳税调整处理。...
零基础学会计入门指南
轻松掌握热门行业全盘账务处理
立即资讯
[指南]:第34号公告规定,在支付年度内,可以按规定扣除公司在年度结算和支付结束之前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年度工资。
(一)新政策法规:
第34号公告规定,在支付年度内,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公司在年度结算和支付结束之前实际支付给员工的预扣年薪。
(二)原始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允许扣除企业所产生的合理工资,这是指企业为就业或企业每个纳税年度所雇用雇员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工资增加,加班工资以及与雇员的雇用或雇用有关的其他费用。
([三)请注意操作细节: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强调,允许企业扣除的工资扣除额必须在每个纳税年度实际支付。第34号公告,考虑到许多公司在12月的工资是在当年预付的,如果严格要求公司在每个年末之前支付工资,则将在次年的1月支付纳税年度,将在当年扣除。必须每年进行税收调整,这不仅增加了纳税人遵守税法的成本,而且增加了税收管理负担,这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因此,公告规定,可以在支付年度内按规定扣除公司在年度结算和支付结束之前向职工支付的预付年度工资。
2。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自年底起五个月内,企业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确定退税额。 。因此,公司当年的未付工资必须在次年5月底之前支付给员工,然后才能计入年度减税额。要进行税收调整。

在线答疑
3-15分钟获得专业老师快速解答




当前16位老师在线

- 5分钟前学员提问:学会计的基本条件和学历要求?
- 8分钟前学员提问:会计培训班要多少钱一般要学多久
- 9分钟前学员提问:会计实操培训班大概多少钱
热门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