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筹备后赢得的成本是须要按规则上缴给总公司的,对于分公司上缴成本时应怎样举行账务处置?
分公司上缴成本的会计分录
1、总公司
收到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时:
借:银行入款
贷:其余交易收入
收到分公司上缴的成本时:
借:银行入款
贷:其余交易收入/入股收益
2、分公司
上交管理费时:
借:管理用度——上司管理费
贷:银行入款
上缴成本:
索取时:
借:成本调配——未调配成本
贷:草率股利——上交总公司成本
上缴时:
借:草率股利——上交总公司成本
贷:银行入款
什么是成本调配?
成本调配是企业在确定功夫(常常为年度)内对所实行的成本总数以及从联合经营单元分得的成本,按规则在国度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调配。
成本调配的步调普遍分为三个阶段:
1、以企业实行的成本总数加上从联合经营单元分得的成本,即企业十足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交纳所得税和安排税前,按规则对企业的联合经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名目,采用扣减的本领举行首次调配。
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则的所得税率和安排税率计划应缴纳的税额,在国度和企业之间举行再次调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
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则比例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