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代理与销售是企业的罕见交易,委派代理与销售商品发生的手续费,普遍计入“出卖用度”科目核算,简直的账务处置如何做?
委派代理与销售手续费的账务处置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派代理与销售商品
贷:仓库储存商品
2、收到代理与销售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专营交易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确认收入的同声,结账和转账已销商品成本
借:专营交易成本
贷:委派代理与销售商品
4、计划并确认手续费时
借:出卖用度
贷:应收账款
5、预算商品货款时
借:银行入款
贷:应收账款
委派代理与销售商品的会计核算
委派代理与销售商品亦称“托售商品”,是指企业委派其余单元代为出卖的商品。委派方和接受委托方应先决定委派代理与销售的商品种类、价钱、代理与销售办法、代理与销售手续费规范和预算方法等,并签署和议,精确两边的财经便宜和财经负担。
因为代理与销售商品一切权上的危害和酬报并未变化给接受委托方,所以,委派方在将商品托付给接受委托方时谬误认收入,但需独立树立“委派代理与销售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本质成本转入本账户的收方。当接受委托方将商品本质出卖后,应向委派方出示代理与销售清单。委派方在收到代理与销售清单时,按和议价钱确认收入,同声结账和转账出卖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