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几个月前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入账,迩来在偶尔间创造对方开具的发票实质消息有误,按规则是要从新开具的,指导会计职员须要如何处置?
答:按照《国度税务总局 对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备关题目的公布》(国度税务总局公布 2016 年第47
号)第一条文定,购置方博得专用发票已用来申诉抵扣的,不妨由购置方在发票体例请求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消息表》(以次简称《消息表》),并暂按《消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出项税额中间转播出,在博得出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再举行账务处置。
所以,因为企业仍旧依照缺点的发票入账,那么须要先开具《消息表》交给开票方,开票方据此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企业不妨依照红字发票举行红冲处置,而后再凭开票方开具的精确的蓝字发票从新举行账务处置。
关系规则:
《国度税务总局 对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备关题目的公布》(国度税务总局公布 2016 年第47 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次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归还、开票有误、应税效劳遏止等景象但不适合发票废除前提,大概因销货局部归还及发生出卖折价让利,须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次本领处置:
(一)购置方博得专用发票已用来申诉抵扣的,购置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体例(以次简称“新体例”)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消息表》(以次简称《消息表》,详见附属类小部件),在填开《消息表》时不填写对立应的蓝字专用发票消息,应暂依《消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出项税额中间转播出,待博得出卖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消息表》一并动作记账凭证。
购置方博得专用发票未用来申诉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没辙归还的,购置方填开《消息表》时应填写对立应的蓝字专用发票消息。
出卖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托付购置方,以及购置方未用来申诉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归还的,出卖方可在新体例中填开并上传《消息表》。出卖方填开《消息表》时应填写对立应的蓝字专用发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