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会计分录?
1.将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动日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房地产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利润分配(原价)未分配利润(或借方)盈余公积(或借方)
2.计量方式发生变化时,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调整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涉及所得税的,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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