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企业购买存货时:
借:在途物料
贷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2.企业存货入库并取得相应发票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出:在途材料
企业购入存货时,应当设置“在途材料”等借方科目和“银行存款”等贷方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存货入库并取得相应发票时,应根据存货设置“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涉及进项税额时,还应按“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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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你就知道了。X0dx0ax0dx0a原材料到了,只付了一部分款。在收取部分货款的发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货款分批开票的情况。对于一些已经开具发票的原材料,可以通过发票进行核算。在期末,只对那些尚未开具发票的原材料的价格进行暂估。X0dx0a【例3】2010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材料A 2000公斤,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元。8月18日,车间收到100公斤物料A,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为https://www.zhucesz.com/元。9月5日,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乙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陵州广票。企业A发出的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X0dx0a按合同约定的预估价入账,仓储部和财务部根据预估登记材料进行明细核算:x0dx0a借:原材料——A,材料5000 x0 DX0A贷:应付账款3354,预估应付账款5000 x0 DX0A 8月18日,车间领用材料A, 根据计算发出的材料加权平均单价:x0dx0a贷:生产成本260 xd0 a贷:原材料3354 a 尺亮260 dx0 a 9月1日暂估:x0dx0a贷:应付账款——预计应付账款5 000 dx0 a贷:原材料5 000 dx0 a 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x0dx0a贷:原材料——A、材料4 0000x0x 0 a、应交税金3354、增值预计剩余20%的原材料:x0dx0a借:原材料:33,354A,材料:1,000 x0dx0a贷:应付账款:33,354,预计应付账款:1,000 x0dx0a,税务调整,x0 dx0a,如果下一年度发票未到,但存货已收已销,结算时是否按暂估调整收取的成本没有统一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x0dx0a(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延后申报。X0dx0a(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当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X0dx0a(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的可扣除费用必须与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有定性和根本的关联。X0dx0a因此,在遵守上述原则的前提下,纳税人不滥用估算账户少缴或不缴所得税,估算账户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可以税前扣除。税收在x0dx0a实务中广泛使用的原则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经到账或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能够充分证明估计分录真实性的,不需要调整,否则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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