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和《共和国会计法》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有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中级资格。中级会计要求报考人员达到规定的学历和相应的工作年限后方可参加考试。中级会计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大专学历,需要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需要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需要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者有硕士学历,需要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如果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已经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中级资格,可以直接申请。
未取得相应学历或未达到相应工作年限要求的,不得报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网站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