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科目和账户
(1)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本单位。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即会计要素)可分为资产科目、负债科目、普通科目、所有者权益科目、成本科目和损益科目;根据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控制关系,可分为一般分类科目和详细分类科目。
(2)账户
账户是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用于对会计要素的增减及其结果的载体进行分类。
账户按会计经济分为资产账户、负债账户、普通账户、所有者权益账户、成本账户和损益账户;根据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控制关系,分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
账户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本期增加额和本期减少额统称为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
第二,借贷法
借法是以“借”和“贷”为符号的复式法。中国采用贷款方式。复式记账法是指每一笔经济交易都必须以相同的金额登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全面、准确地反映会计要素变动情况的一种方法。
(一)借贷法的账户结构
在借贷法下,账户左边叫借方,右边叫贷方。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记录的增减方向相反,即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
(2)借贷法的规则
借贷法的规则是“有借必有贷,贷必等额。”
(3)借贷法下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是一种记录,它列出了每一笔经济业务中应该借入和借出的账户名称(科目)及其金额。会计分录由三个要素组成:借贷方向、对应科目及其金额。会计分录根据涉及的账户数量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
(D)借贷法下的试算表
试算平衡表分为发生额试算平衡表和余额试算平衡表。
试算平衡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来实现的。不平衡的审判,这意味着必须有;但是试算表不能说明一定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