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估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出库,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出库。如果采用实际成本法,发出存货时应在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如果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则应单独核算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最后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1.个别估价法(特定识别法)
假设前提:实物流通与成本流通一致。
具体计算过程:
根据各种存货逐一确定各批发存货和期末存货的采购批次或生产批次,根据采购或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优点:计算准确。
缺点:工作量大,不适用于所有企业。
2.先进先出法
假设前提:先采购的存货先发出。
具体计算过程:
根据假设的先进先出的流通顺序,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余额存货的成本。
优点: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
缺点:比较复杂。如果存货收发业务多,存货单价不稳定,工作量大。
3.月底的加权平均法
具体计算过程:
库存单位成本=(总成本)(总数量)=(月初库存余额本期采购库存金额)(月初库存余额本期采购库存金额)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末存货成本=本月末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优点:简化成本计算。
缺点:平时无法对账簿中的存货进行收发平衡,只能在月末计算出相应的结果,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存货平均单位成本=(总成本)(总数量)=(本期购入存货的月初存货余额)(本期购入存货的月初存货余额)
4.移动加权平均法
具体计算过程:
存货单位成本=(原存货实际成本本次采购实际成本)(原存货数量本次采购数量)
本期库存成本=本期库存数量本次装运前的库存单位成本。
本月末存货成本=本月末存货数量本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原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核算
原材料是指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原材料、主材和外购半成品、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材料及主料、辅料、外购半成品(外协件)、修理用备件(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和结存可以用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来计算。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1.购买链接
在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下:
(1)单个货物一起到达。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2)单到未到。
当票到达时:
借:在途货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3)到货单未到。
月末未收到文件的,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预计应付账款
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来冲销它:
借:应付账款——预计应付账款
贷款:原材料
单据到了以后,就按单货核算。
(4)预付采购材料。
在广告中付款时
制造成本(间接材料成本)
销售费用(销售环节消费)
管理费用(行政消费)
R amp; amp支出(R amp; ampd链接消费)
委托加工材料(发出的加工材料)
贷款:原材料
(2)出售
相当于销售商品,但属于“其他业务”范畴,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基本会计处理:
1.根据实际采购成本,作如下处理: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2.按照计划成本结转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款: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3.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款:材料采购
反之亦然(经济不景气)
购买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存放起来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款: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如果是超支差异,会反映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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