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个体工商户计税依据的会计实务。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会计从业人员和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个体工商户计税依据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我们只能帮助您解决个体工商户计税依据的财税实际问题。
按照个体工商户的计算依据,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在关注这个问题。下面会计实务网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信息。让我们来看看。
个体工商户税收计算依据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
系列年应纳税所得税率()快速计算和除数
1 5 0不超过5000元
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 250
3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20 1250
4超过3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30 4250
5超过5万元的部分35 6750
其他应缴纳的税项。
(1)首先按照营业额*5计算缴纳营业税;(2)7城建设税按营业税缴纳;(3) 3营业税基础上的教育费附加;(4) 2 .营业税基础上的地方教育附加;
2.至于你的餐厅的营业额,如果税务局发现你的月营业额与你申报的金额有较大出入,税务局会根据你的员工人数、客流量、每天购买的原材料、厨师的设备、账目记录、私人拜访等情况来确定你的营业定额。他们有这个权利。
餐饮业是一个靠服务获得收入的行业。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要做财务,但作为一个餐饮企业的专业餐饮人,掌握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比如餐饮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有益无害的。中国吃网餐饮数据库介绍了餐饮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餐饮业涉及的税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1.计税依据:
根据《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餐饮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额,即经营餐饮业向顾客收取的费用,包括餐费、烟酒饮料费和餐饮业的其他费用。
2.计算公式:
应纳增值税=增值收入增值税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执行不同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第一项、第二项范围内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税率。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娱乐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税率为33。
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可抵扣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相关问答
问:已经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
答:根据新《计税办法》,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新《计税办法》不适用于采取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额征管方式的纳税人。
问: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是谁?
答:新《计税办法》提到的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取得营业李岑的个体工商户
答:根据新《计税办法》,不得扣除个人和家庭支出以及与生产经营所得无关的其他支出。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支出和个人及家庭支出。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难以区分的费用,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允许扣除。
问:个体户经营者(业主)取得的工资,与个体户职工的工资一并计算后,能否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计税办法》新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是允许扣除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费用扣除标准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不能作为039;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039;的税前扣除项目,但符合税法规定的业主039;费用扣除标准039;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问: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新《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所有人。
以及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准予扣除。问: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抵扣吗?
答:个体工商户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不超过计算基数5标准的部分据实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5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问:个体户为业主和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保费可以抵扣吗?
答:除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及法规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本人缴纳或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问:是否允许扣除个体户业主为其存货购买的财产保险?
答:参加财产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允许按照规定扣除已缴纳的保险费。
问:个体户租用其他单位的房产进行经营,一次性支付三年的租金。是否允许扣除支付当年的全部租金?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用,按照下列方法扣除: (一)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照租赁期限平均扣除。
因此,对于三年租金的一次性支付,应在三年期限内每月平均分摊租金费用,只有属于当年的租金费用才能在当年扣除。
问:个体户摊主向市场缴纳的摊位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新《计税办法》的第31条规定,摊位费、管理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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