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节的临近,许多公司开始给员工分发月饼。想必拿到月饼的朋友们都很开心,但这个时候会计们更担心,因为他们要做会计和报税。那么中秋节给员工发月饼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情况一:集体福利买月饼。
1、会计处理
购买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发布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当员工的工资在期末应计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
2.税务处理
(1)根据《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第1款,为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而购买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因此,购买月饼用于集体福利时,不得抵扣进项税。
(2)根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资产权属发生变化,不属于内部处置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但由于购买月饼是用于集体福利,其资产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不作为销售处理。
(3)根据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目前,集体享有的、不可分割的、未量化到个人的非现金利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况二:买月饼分发给员工。
1、会计处理
购买月饼发放给员工的会计处理同第一种情况。
2.税务处理
(1)根据(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的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但不属于内部处置的,应按规定确认为销售收入。由于购买月饼发放给员工,其资产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但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因此收入应确定为销售。
(2)根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具体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此外,第10条规定,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员工获得的月饼属于个人收入范畴,应并入当月工资收入缴纳个税。
此外,根据(国发〔2008〕723号)的规定,退休人员从原工作单位取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退职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从原工作单位取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应按“工资、薪金”税目征税。
综上所述,购买月饼并发放给员工(含退休人员)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代扣代缴个税。
第三,买月饼送给顾客
1、账务处理:
购买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给予时:
借:管理费——业务招待费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税务处理
(1)根据《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收购的商品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为销售该商品。因为企业购买月饼送给客户,属于“免费赠送所购商品”,所以应作为销售处理。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政部
2019年第74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税。因此,请输入
以上是中秋节给员工发月饼的所有会计分录。更多消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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