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捐赠的会计分录
企业捐赠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科目。
企业向国外捐赠专利权的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款: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接受捐赠企业的会计分录
捐赠收入是指企业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接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13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到的捐赠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废除的法律法规,但在实践中很少使用。
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捐赠人提供相关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加上应缴纳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人不能提供相关凭据的,应当按照专利权的公允价值核算。
借:无形资产
贷款:营业外收入/实收资本等。
以上是关于专利权捐赠的会计分录。上面的回答给你提供思路了吗?希望各位朋友都能掌握捐款的账务处理。在学习的路上,越走越顺,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