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主体
非营利组织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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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分类:
根据投资权益的性质,有债权投资(如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如股票投资)等。);
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一年以内)和长期投资(一年以上);
按出资形式分为货币出资、实物资产出资和无形资产出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及会计分录处理
(一)债券投资的核算
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按实际支付时,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要反映公募基金中投资基金的增加和普通基金的减少,借记“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贷记“公募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债券到期收回投资或对外出售未到期债券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对外投资”科目,按借贷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要调整公募基金相关明细科目,借记“公募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时,应调整公用经费相关明细科目,因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金主要是历年的收支滚存余额,没有可用的公用经费,不能对外投资;机构对外投资后,可以安排用于弥补日常收支的资金相应减少。
(2)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格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单位基金投资款——”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材料对外投资的核算
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对外投资材料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照材料的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按照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贷记“应交税金3354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和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机构经费3354”科目。同时,根据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贷记“公募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外投资材料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照材料的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使用资金——投资款”科目;同时,根据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贷记“公募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4)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机构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时,应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借贷双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机构资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根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公募基金——普通基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