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摊销的会计分录,会计在日常工作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下为大家列出热门话题。让我们来看看。
专利权摊销的会计分录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发明人或其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特定发明的专有权利。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专有性、时效性和地域性。它是企业或个人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款:累计摊销
专利申请材料和程序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应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
1、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
2.专利证书、受理通知书和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的复印件。)的被评估专利项目。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姓名和地址等事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见申请文件的段落。
3.当年未授权的,需提供当年缴纳年度专利费的发票复印件。
4.证明专利项目已形成产业化运作的相关材料。
5、专利项目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6.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文件可以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件或者照片注明的范围。
二、专利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请人应当填写专利项目评估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格式审查。
3.经审查合格后,由具有专利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市知识产权局将评审结果通知当事人。
三、办理时限
申请专利项目的评审单位自提交合格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意见。
专利是无形资产,专利权摊销的会计分录相对简单。你明白吗?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企名网老师询问,企名网老师会耐心为大家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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