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环境保护税。缴纳环保税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企业如何缴纳环保税
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环境保护税。缴纳环保税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缴纳环境税,会计分录
1.计算环境保护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环境保护税”。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环境保护税”,贷记“银行存款”,即:
计算到期时间
借:税和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保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环境保护税。
?贷款:银行存款
2.环境保护税计算申报不规范的会计处理
环境保护税每次申报缴纳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即:
借:税和附加费
?贷款:银行存款
环境保护税的范围
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计税污染物按《环境保护税法》附属《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大气污染物是指排放到大气中造成空气污染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间接排放到水体中,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悬浮物、动植物油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或者虽未失去使用价值但已废弃或者抛弃的固态、半固态、气态的物品和物质,以及根据行政法规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和物质,包括煤矸石、尾矿;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在下列情况下,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含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
2、机动车、铁路机车、越野移动机械、船舶和飞机等移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
3、城乡污水集中处理,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的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政策参考:《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