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工作中,我们经常要处理与支付货款有关的实际问题。卖家已经发出货物,收到货款,但是还没有入账。此时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编制?
收到的付款不在会计分录系统中记录
1.会计分录:该企业未开具发票。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合同负债——XX客户
2.企业开具销售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方:合同负债——XX客户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在收到或应收客户的对价后,将商品转移给客户的义务。在企业将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前,客户已经支付合同对价或者企业已经取得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或者到期支付的时间点,将已经收到或者应收的款项列为合同负债。
收到付款的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预提应收账款,预提商品成本: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2.应收账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未正常计提应收账款,或者企业发出货物后收到对方即时汇款的,直接计入银行存款,结转货物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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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关于企业收到货款却不入账的情况下如何做会计分录。更多消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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