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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免税商品会计分录

2023-04-11 10:46:40深圳会计培训

免税产品销售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完成此项后,按如下方式输入另一项: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陆上货物库存,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七项商品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

2.避孕药物和装置;

3.旧地图:从社会上获取的旧与旧;

4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和国家知晓秦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

7.出售给自己使用的货物。自用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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