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产品销售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完成此项后,按如下方式输入另一项: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陆上货物库存,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七项商品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
2.避孕药物和装置;
3.旧地图:从社会上获取的旧与旧;
4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和国家知晓秦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
7.出售给自己使用的货物。自用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