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关税的税法实践。本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对关税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它能解决关税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主权国家根据政治、经济需要对进出本国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税。这是全额流转税。根据进出口货物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根据政策和征税目的,关税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贸易进出口货物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的纳税义务人为所有人、持有人或者收件人。按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应税入境货物和应税出境货物的营业额征收关税。关税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出口税率和进口税率三部分。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最低税率。关税征收的基础是完税价格。以海关批准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该货物在国外销售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的价格,以及海关审查后确定的价格。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企业、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应在应纳税款科目下设置应纳税款明细账,应纳税款明细账下可设置应纳税款明细账,应纳税款明细账之间可设置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明细项目。少数享有进出口权的工商企业,进口物资、商品应缴纳的关税应计入相关采购成本,即借记物资采购或商品采购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关税科目;对于进口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支付的关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支付关税-应付关税。自营出口产品应缴纳的关税,计入生产者(贸易商)的销售税及附加科目,从生产者(贸易商)的销售收入中扣除。对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其缴纳的关税属于暂付款项,应与收取的手续费一并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并及时与受托企业结算。
以上是关于《关税(tariff)》会计实务的全部说明。各位会计朋友在学习《关税》时,如果有相关财税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