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的职工薪酬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按各部门职工提取费用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薪金等。
企业实际支付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基金。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企业实际支付职工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方:应付职工。
贷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达到个税起征点时)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应付职工薪酬:
负责在建项目和研发的员工的工资;支出应借记“在建工程”和“研发费用”科目。d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管理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生产部门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销售人员发生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付工资核算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工资,是企业会计科目中的负债科目之一。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费用。应付职工薪酬通过设置“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是指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企业在职或受聘职工的全部现金和非现金劳动报酬。工资、薪金所得,也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