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和“贷”是借贷法的符号。借贷法起源于13世纪和4世纪的地中海, 意大利沿海城市,最早由银行使用。当时贷款资本家把收到的存款记在贷方名下,说明债务记在贷方名下,说明债权。当时“借”、“贷”两个字表示债权债务的增减。随着借贷法在债权债务以外的经济业务和银行以外的企业中的运用,“借”、“贷”等词语逐渐失去了原本的含义,成为纯粹的符号。
“借”和“贷”,作为借贷法的符号,有以下含义:
(1)指明帐户的方向。账户分左右两边,借方在左边,贷方在右边。
(2)结合不同类型的账户,表示“增加”或“减少”。借贷本身不等于增减,只有结合特定类型的账户才能表示增减。对于资产和费用账户,借意味着增加,贷意味着减少对于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益账户,借意味着减少,贷意味着增加。
(3)表示资本运动的终点和起点。经济业务的发生引起了资金的运动,而每一次资金的运动都有其起点和终点,起点是“脉络”,终点是“除脉”。该方法反映了资本运动,因此我们应该清楚地反映资本运动的来龙去脉。借贷反映了资本运动的起点,而借贷反映了资本运动的终点。
(4)表示平衡的方向。资产账户的正常余额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正常余额在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