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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退股的会计分录

2023-04-12 13:33:11深圳会计培训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下: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如何清偿根据《公司破产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以公司剩余财产清偿债务,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照行政法规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延续下去将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通过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经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三)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符合上市条件的;(二)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且拒不改正的。(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次年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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