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的款项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汇算清缴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所得税费用。因为它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所以将来可以根据适用的法律转换为本年利润。建议根据原始分录做相反分录:
1.收退(注:不是税收优惠,是最终结算)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所得税(如果是财务,建议正常方为负,即负借方)。如果应计的所得税是正确的,那么这一步就可以了。
2.如果你计提的所得税与最终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不一致,则冲减,并作如下分录:应交税金-所得税贷方:所得税费用(如果是财务,建议按正常方作负数,即作负数借方)。所得税费用抵消的金额可能与返还的金额不完全相同。注意这个区别。比如去年你计提10万,实际交了11万,现在退回来了。
3.将上述所得税费用金额转入本年利润借:所得税费用贷:本年利润(由于是财务,建议做分录:借:本年利润负贷:所得税费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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