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付工资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1.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33,354。
贷项: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2.企业计提相应工资时,由单位承担的社保部门:
借方:管理费用(根据员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应账户)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33,354。
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单位部分)
企业以现金支付工资时,应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同时通过“库存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核算。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