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往来而出现免费赠送产品的业务。那么,如果会计分录免费捐赠产品,她应该怎么做呢?
产品免费送给会计分录。
如果产品是免费送给客户的,则视为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
接受免费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根据捐赠物品的确认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含税公允价值)
有哪些被认定的销售行为?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商品:
(一)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代销商品;
(三)有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生产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或者委托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生产、加工或者采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销自产、委托或采购的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或者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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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会计分录写的,他免费捐赠了这些产品。更多时事通讯信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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