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作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根据仲裁结果向劳动者支付相关费用,会计人员在做账时需要根据具体类别分别处理。常见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补发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企业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企业报销工资可视为正常的工资支出,计入员工工资,按正常的‘工资支出’在税前扣除。
2.双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面对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项规定是惩罚性的。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正常计入工资薪金,但超出正常工资以外的部分属于管理问题产生的费用,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可以据实扣除。
3.离职补偿的报销
企业应将遣散费视为正常,作为‘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但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
应计时间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款:应付款-辞退福利
付款时间
借:支付员工工资-辞退福利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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