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一般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向被征用单位支付补偿费,支付征地补偿费。会计应该怎么处理?
支付分录征地补偿
1.征地补偿费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给收款人的,应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借:支出——其他资本支出——土地补偿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使用金额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运用到行政单位账户的,收到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
3.支付赔偿时:
借:支出——其他资本支出——土地补偿
贷款:银行存款
4.如果需要资本化,应同时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递延投资。
贷款: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征地补偿:具体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所有征地费用应全额支付。
收到的赔偿包括哪些科目?
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进行如下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求偿款、应收分保款、应收分保款和长期应收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款项和暂付款项。
如因企业财产意外损失而向相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偿金、为员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员工承担的医疗费用等,都属于其他应收款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