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企业作为出租方产生租金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企业作为承租人,在租赁仓库时,借:预付款——房屋租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按期摊销租金时,借:管理费-租赁费,借:预付款项-房屋租赁。
租赁仓库的会计分录
1、企业作为出租方,出租收入:
借方: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作为承租人租赁仓库并取得相应发票时:
借方:预付账户——房屋租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按期摊销租金时:
借:管理费——租赁费
贷款:预付账户——房屋租赁
企业租赁仓库,应根据企业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差额,用“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本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在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