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奖金是指无住所的个人一次性获得的几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年终奖)、年终加薪、分红等。不包括每月固定奖金和几个月的一次性工资。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激励以及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其他折扣或补贴。月度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工资薪金。无住所的个人,应按照工资薪金判定规则划分境内外收入。针对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的特殊情况,《公告》在工资、薪金所得发生地确定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规定:一是个人在中国境内履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取得的无住所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如果属于在境外工作取得的所得,仍为境外工资、薪金所得。二是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停止履行合同或履行职务并出境后,获得几个月属于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奖金或股权激励收入,仍为在中国境内的收入。三是无住所个人在一个月内从境内、境外单位取得多个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且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分别属于不同期间的,按照每个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的归属期间分别计算每个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的收入,然后累加计算每个月度奖金或股权激励当月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高管每月获得的奖金和股权激励,按照高管薪酬和工资收入的规则,分为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比如A老师是一个没有住所的个人。2020年1月,A老师获得2019年第四季度(公历92天)奖金和全年奖金。假设A老师获得季度奖金20万元,对应国内46个工作日;获得年奖金50万,对应国内73个工作日。这两笔奖金分别由国内公司和海外公司各支付一半。(不考虑税收协定)2020年,A老师在中国居住不超过90天,属于非居民个人。A老师只计算了在中国支付的国内所得在中国的应税所得。A老师当月领取几个月奖金后在中国的应税所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