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对每个会计来说都不陌生,可以说他是会计的基础。但是大部分会计的基础都没有打好,大家都有些野心。
接下来在《会计基础》的课程中给大家展示一个超级简单的会计分录题。可能大家都很熟悉,但很少有人能正确回答。
标题:甲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从供应商乙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100元,进项税额17元,尚未认证,货款尚未支付。
或许,很多朋友想都不要想,以为会计分录是:
借方: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
贷项:应付账款-B公司117
会计分录有两个地方
第一个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8年12月3日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8〕22号)明确规定,未认证的进项税额应记为“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17
第二个不准确的是——“应付账款——B公司”
准确地说,出借人可能有“应付账款-B公司”和“预付账款-B公司”两个科目。是哪一个?要看之前核算用的是哪个科目。
如果以前会计核算用的是“应付账款-B公司”,那么现在也用“应付账款-B公司”。如果之前核算用的是“预付账款-B公司”,那么现在也用“预付账款-B公司”,应该是一致的。
否则,如果对于同一个供应商,一部分金额计入应付账款,一部分金额计入预付账款,对账时还要看两个账簿的余额,确实很麻烦。一个供应商就够了,但是供应商多吗?那一定很痛苦。
因此,综上所述,对会计分录的准确描述应该是:
(1)如果它以前在应付账款会计中,那么:
借方: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待认证的进项税17
贷项:应付账款-B公司117
(2)如果是在预付账款核算之前,那么:
借方: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待认证的进项税17
贷款:预付款-公司B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