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方式。中国和《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合法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权是指投资者因与公民合伙、投资企业法人而享有的权利。
1、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投资法人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以两者虽然都是股权,但还是有区别的。
2.法人投资者股权的主要类型有: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享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权参与法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股东有权自己担任公司经理或决定公司经理的人选;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决定法人的重大事项;有权从企业法人处领取红利;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股份;有权收回法人终止后的剩余财产。这些权利来源于股东对法人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合伙组织投资人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具有完全相同的权利。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始股东
贷款: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资金不得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钱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收取股权转让款
(2)对原始股东的支付
借:其他应付款-收取股权转让款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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