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材料的接受者
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记入“生产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如果材料不是用于直接生产,而是用于辅助原材料的生产,如车间使用的动力柴油,那么原材料的消耗就记入制造费用,月末按比例分配到不同的生产成本中。
1、材料的领用。
借:生产成本
生产费用
贷款:原材料
4.月末制造费用的结转:
借:生产成本
贷项:制造费用
3.如有剩余材料,应将剩余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和剩余材料
贷:生产成本
4.结转成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5.卖剩菜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PS:销售剩菜时,不需要结转成本,因为剩菜成本已经计算到生产成本中,结转为库存商品成本。
注:如果生产企业不是靠生产自己的产品盈利,而是主要靠销售下脚料盈利,且销售下脚料的收益需要冲减库存商品成本,则上述分录不能再用。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库存商品
第二,原材料的损失
1、车间的正常损耗
因为车间在领用时已经入账,车间的正常损耗已经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而没有处理,所以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2、车间内发生的非正常损失
如果由于个人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车间损坏。原材料需要转出生产成本的,应同时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借方:待处理财产的损益
贷款: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
借:管理费
贷款:待处理财产的损益
3.仓库中的正常消耗
仓库中的正常消耗只需要计算库存材料的单价,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4.仓库中的异常消耗
与车间非正常消耗处理一致,但不需要转出生产成本。
三、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分为包装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桶、盒、瓶、罐、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属于包装。车间使用的仪器、工具和固体润滑油属于低值易耗品。在会计处理上,不经常发生的小额周转材料一次性摊销;经常发生并对成本有一定影响的周转材料一般采用五五摊销法。分录如下
1.收集时
借方:制造成本50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50在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100
2.损坏或过期
借:制造成本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