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暂时短缺,不可避免地与银行或股东发生贷款交易。对于财务人员来说,要掌握贷款利息的会计处理。那么,会计分录是如何从股东那里借到利息的呢?可以税前扣除吗?让我们和企名网一起来看看吧。
向股东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1.当股东借钱时,他们应该是以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款:银行存款
2.股东偿还贷款利息时,为以下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当股东偿还贷款时,他应是以下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债权和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预付款、定金,定金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各种应收款项和暂付款。
向股东借款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股东发放贷款的利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税前扣除。
两个条件:一是贷款金额和股权投资比例不超过2:1,如果是企业,为533601;第二是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综上所述,当企业借款人为自身股东时,只有在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比例(2: 1)前提下计算的利息额才允许税前扣除,超过该比例的贷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股东出资未足额到位的,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不能在当期扣除。注意,投资者的实收资本和应付资本的差额计算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是股东自己造成的,就必须由股东承担,国家不会承担这部分费用,所以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政策文件:《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
公司的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
由于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相关的支出,所以企业的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
利息费用的税前扣除:费用化和资本化。
结合《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7条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
符合税法规定的利息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利息支出,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调整。
向股东借款增加资本公积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应该做些什么来增加股东利益?
1.借钱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短期贷款
2、按贷款协议上的利息计算。
(1)提取时,做以下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2)支付利息时,做以下分录:
借:应付利息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关于股东借款利息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