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企业收到收取的保险费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收取的保险费;2.转账收取的保险费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其他应付款-收取的保险费,贷记银行存款。
收取保险费的会计分录
1.企业收到收取的保险费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收保险费。
2.转移收取的保险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收取保险费。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收到已收取的保险费后进行转账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和“银行存款”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付款项和暂收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应付租金、收到的存款、整体应付的养老金、职工未能按期收到的工资等。银行存款是存放在银行的货币,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