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除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以外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那么,长期待摊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处理呢?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分录
已由企业支付但分摊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是指长期待摊费用,如以租赁方式租入的使用权资产的改良支出。贷款利息和租金应由当期承担的,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应当分期摊销。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原料
应付员工工资等。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例1:大修理费用按修理间隔3年平均摊销,每月摊销400元。条目如下所示:
借方:管理费400
贷款:长期待摊费用400
例2:企业自行对租赁的发电设备进行大修理。根据核算,大修总支出为10000元,修理间隔为5年。条目如下所示:
借:长期待摊费用10,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万元。
什么是长期待摊费用?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重建支出。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取得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从支出发生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