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公告,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为居民生活必需品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直接接受居民个人的委托,实际为其提供代收代付服务。付款人为居民个人的,可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资快递收寄服务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你公司不直接接受居民个人的委托,而是根据合作协议接受其他快递企业的委托提供收寄服务。收寄服务的收货人为居民个人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资快递服务的增值税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