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如何为未缴纳的增值税提供担保的税法实践。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会计从业人员和税务师在工作和学习过程中,如何为未缴纳的增值税开具凭证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我们只能帮助您解决如何为未缴纳的增值税提供凭证的财税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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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未缴纳的增值税做担保?
答:月末,企业应将当月未缴纳的应交增值税由“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使“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无贷方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增值税)
贷款:
应付税款-在下个月15日之前未支付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增值税抵扣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1.收到进项: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开具增值税发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进项=本月应交税金。
(产出和投入在一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账户中,余额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月末余额应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应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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