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提取和缴纳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或分季按月(季)预缴(A一般在分季)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如下:
1、月度或季度拨备
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按季度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
3、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应纳税额(年度应纳所得税-预缴税额)。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4.纳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
5.补税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纳所得税小于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损益调整准备金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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