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收到短期借款,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收到长期借款,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会计分录如下:1。企业收到短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2.企业收到长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借款本金。
贷款和借出的会计分录
1.当企业收到短期贷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贷款
2.企业收到长期借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贷款33,354本金
企业借款,如果企业收到短期借款,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收到长期借款,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贷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类贷款。长期贷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类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