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和回购资产属于负债的一个普通账户,借款方向为:借方账户登记为回购日出售和回购资产的账面余额,贷方根据回购协议登记出售资产时实际收到的金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未到期的出售和回购资产。
出售和回购资产的款项,是指企业按照回购协议,先出售再以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比如卖出回购证券的钱,就是证券公司按规定融入证券回购业务的资金。
卖出回购证券,是指证券公司等企业通过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卖出证券,然后在到期日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回购证券,以取得一定期限的资金使用权的证券业务。
1.卖出回购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资金,如票据、证券、贷款等。
2.卖出回购资产科目可以按照卖出回购资产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1.本公司根据与下列会计分录:的回购协议出售票据、证券、贷款和其他资产
借方: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结算准备金
把钱存入中央银行
贷款:出售回购资产的钱。
(2)资产负债表日,出售回购资产的利息费用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利息费用——回购业务利息费用
贷款:出售回购资产的钱。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相差很小,可以使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利息费用——回购业务利息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3)当资产协议到期,资产被回购时,会计分录准备如下:
借:卖出回购资产的钱。
利息费用
贷款:结算准备金或银行存款。
(4)在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下,会计分录准备如下:
借:卖出回购资产的钱。
结算准备金
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交易资产
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