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不营业期间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准备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和试运行)之日起的期间。
新公司不营业期间发生的费用的会计分录;
1.在申请《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时,
(1)准备期间发生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款:银行存款
(2)企业筹建期结束后,摊销开办费时,
借:管理费——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对于《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应纳入“管理费用”核算。
(1)费用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款: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费用时:
借方:本年利润
贷款:管理费-开办费
以上是关于新公司未开业期间发生的费用如何核算,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