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时
借:应付款-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款:银行存款
2.休药期
借:管理(销售)费用-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3.发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款-工资(应付)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实际发放)
医保结算中心将与当地定点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医保患者结算住院费用时,只需承担其医保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个人负担包括患者自付的现金和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医疗保险的报销,由收治医院在患者出院时先行垫付。月末,医院医保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社保局医保中心的要求,整理相关患者的结算资料并汇总结算月报表,提交当地医保结算中心审核。审核后,患者出院时,医保支付从社会统筹基金转入预付医院。
医疗保险结算和扣除的会计处理基于习数据。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的性质是统筹的一部分,还在改革中。越来越多的疾病以及相关的药物和费用被纳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