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管理费——住宅公积金(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工资——住宅公积金(单位部分);
2.发放工资时:借:33,354应付职工薪酬(应付金额),贷:33,354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银行存款(已付金额);
3.缴存公积金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工资33,354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应收款33,354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储蓄。
以上是与公积金计提相关的会计分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单位和工作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团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和工作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群众团体和职工缴存的长期居住性存款。企业和工作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不属于职工工资,属于企业成本特征的支出。本文主要写公积金计提会计分录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