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为会计分录
1.企业发生业务并收到相应发票时:
借:原材料(根据发票计入相应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2.企业发生业务并开具相应发票时:
借方: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涉及发票账务处理的企业,应根据相应的发票领用或开具业务,计入相应科目。涉及相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