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职工的奖励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款-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2.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非货币性福利”和“其他与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的支出”等项目,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扩展数据:
员工薪酬包括:
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支付给职工的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等特殊原则的津贴、支付给职工的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的物价补贴。
职工福利基金;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支付给相关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度基金账户管理人)。此外,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员工的各种保险福利,也属于企业提供的员工薪酬。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将自己的产品或购买的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企业将自有资产或租赁资产无偿提供给员工使用和服务,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住房,员工的医疗等服务,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员工出售住房。
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和对员工的经济补偿是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
与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注意:不包括退休员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