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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留抵退税的会计分录

2023-04-24 11:30:32深圳会计培训

1.什么是增量免税额?

增量免税额是指2019年3月底新增加的免税额。

增量免税额=当期期末免税额-2019年3月底免税额

2.本期允许退税的增量免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免税额=增量免税额投入构成比 60

1.计算输入的比例。

进项比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期间已扣除的比例。

例如,假设企业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汇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为https://www.zhucesz.com/元,同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为https://www.zhucesz.com/元,则退税率=https://www.zhucesz.com/(一般来说是指实际取得专用票的部分占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也就是实际取得专用票的部分可以退税,因为现在没有专用票也可以抵扣。 )

2.计算增量免税额=2019年9月末57万元-2019年3月末10万元=47万元。

3.允许企业退还的增量税额=47 90 60=https://www.zhucesz.com/千元。

3.申请退款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

1.自2019年4月纳税期起,连续6个月(季度纳税,连续两个季度)增量免税额大于零,第6个月增量免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没有骗取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您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款)政策。

(简单来说,增值税进项税额高于销项税额,符合上述要求。进项税额较高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到下次抵扣。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四、在获得退税的免税额后,应做些什么?

企业取得已退还的免税额后,应相应减少当期免税额。

参照《财政部 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在收到退税款的当月,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划转退税款。

收到退还的期末备抵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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