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税控面板时,应借记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增值税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和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抵扣,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因此,购买税控面板时,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月末结转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后,冲减增值税的分录是借记——应交增值税(减免税)应交税金和贷记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对于一般纳税人,扣除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减少”第23栏。当期减税金额小于当期应纳税额和简易应纳税额之和的,应按当期减税金额实际填写;当期减税金额大于当期应纳税额和简易应纳税额之和的,应当按照当期应纳税额和简易应纳税额之和实际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减少额”第11栏中填写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