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贷款一般涉及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收到银行贷款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接收银行贷款分录
获得短期贷款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短期贷款
期末应计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偿还短期贷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累计的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或者
借:财务费用(利息直接支付,不预扣)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短期贷款本金的偿还
借:短期贷款
贷款:银行存款
短期贷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类贷款。
短期贷款主要包括经营性周转贷款、临时贷款、结算贷款、票据贴现贷款、卖方信贷、预收存款贷款和专项储备贷款。
如果您收到一笔长期贷款,请做以下分录:
获得长期贷款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贷款33,354本金
长期贷款的利息在期末累计。
借款: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
财务费用(费用化利息)
贷款:应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的长期贷款利息)
长期贷款应计利息——(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贷款利息)
分期支付长期贷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偿还长期贷款的本息。
借:长期借款33,354本金
长期贷款应计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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