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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人是指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财产解除时,一方将财产质押给另一方管理使用,换取一定的金额,不支付利息,约定解除期限,到期收回原财产。
典当人一般是房屋典当人,是指典当人通过支付典当人的房屋价款占有、使用典当人的房屋,当典当人于典期到期时,返还典当人的房屋价款赎回或者不赎回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制度。
当铺老板是当铺老板,另一方是当铺老板。根据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如果产权为典当,由抵押权人缴纳,如果抵押权人不在房屋内,由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纳税人是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房产税由房产所有人缴纳。全民所有的产权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
发放产权的,由承办人支付。产权人或抵押权人不在物业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租金纠纷未解决的,由物业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因此,上述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抵押权人、财产保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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