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送一定数量的实物。
销售回款退回销售的货物,按照税法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销售回扣的支付:
借方:营业费用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期末,将对捐赠物品进行纳税调整。
接受销售回扣: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的一方将减少相关存货成本并缴纳增值税。需要在两种情况下处理:
1)如果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2)如果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销售回扣的支付:
销售回款以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应当支付给销售回款方,并根据取得的“收回购货凭证或请求贴现凭证”作为费用处理。
借方:营业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返利方式有不同的核算方法,有些会计人员是这样做的:
借方: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发生在购买日期之后,所以不能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所以返利不能抵扣增值税,只能抵扣主营业务收入。
致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后,销售成本会降低。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进项税要转出。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为增值税(进项税转出)。